就业函〔2020〕11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关于报送2020年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和
自主创业毕业生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全面落实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实施意见》(重人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拟对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和自主创业的2020届毕业生予以表彰,现需就以上类型予以统计和核实。
一、面向范围
2020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类别条件
(一)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
2.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
3.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毕业生;
4. 参加“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5. 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毕业生;
6. 参加各级党委组织部选拔,作为党政后备干部人选到乡镇一级或其它基层单位锻炼培养的“选调生计划”的毕业生;
7. 非新疆、西藏籍生源到新疆西藏就业的毕业生;
8. 其他基层就业形式。
(二)自主创业毕业生:
对已注册企业或正式入驻各类孵化基地的应届毕业生(公司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三)应征入伍毕业生:
应征义务兵、直招士官
三、工作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 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劳动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登记照、生活照各一张;
2. 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有学生本人姓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项目入驻各类孵化基地所签协议等相关材料,电子版登记照、生活照各一张;
3. 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应征义务兵的毕业生提交预征通知书、入伍通知书,直招士官提供《直招士官协议书》,电子版登记照、生活照各一张。
(二)审核
二级学院初审,并将加盖公章的《2020年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和学生的纸质证明材料交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复审并公示。
(三)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对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联系人:黎巧莉,联系电话:42465271。
附件:2020年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2020年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毕业生汇总表
学院: (盖章)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就业单位 |
申报类别 |
联系电话 |
银行卡卡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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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主创业就业单位填写公司名称,应征入伍就业单位填写应征入伍。
2.请依据文件中划定的类别条件确定“申报类别”包括: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
3.请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4.上交材料时,证明材料顺序需和汇总表顺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