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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管理办法
日期:2020-11-19 10:12:38  发布人: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量:80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以下简称训练营)的管理,保证训练营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情况

1.培养周期:1学年。

2.培养方式:理论学习、项目实训。

3.人员规模:每一期训练营一般情况下,营员不超过120人,分为4个训练营,每营30人。

4.授课方式:主要通过一对一指导、专家讲座、小组讨论、经验分享、沙盘演练、项目路演等方式进行

5.授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者素质条件创新创业面临的挑战、如何做好企业构思市场环境评估、团队组建、企业法律形态选择法律环境和企业责任、创业资金来源与使用、商业模式设计及优化、企业财务管理、制作创业计划书、完成创业行动计划、创业实践以及创业大赛特点解析等内容。

二、学习制度

1.明确创业训练营培养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合理安排时间

2.遵守课堂纪律,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随时保持应有的激情

3.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虚心求教,积极参与授课提问与交流互动环节,做好听课记录。

4.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阶段性任务,合理使用教学场地,每天完成至少一次的下线交流。

5.积极参加考察、访谈等各类线下实践活动。

三、请销假制度

1.遵守授课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出示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旷课。

2.因训练营课程和专业课程冲突,须请假的,需提供个人课表,并附辅导员意见。

3.所有集中组织的线上线下授课期间均要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作为学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缺课超过1/5的学员进行预警,对缺课超过1/3的学员取消学习资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四、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设施包含训练营内的会议室、培训室、公共休闲区等硬件设施,以及配备给各项目团队的办公设备。

2.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毁,否则照价赔偿。

3.训练项目未经同意,不得在墙体、门、窗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不得在训练营楼内过道、楼梯间等处堆放物品,保证楼内安全设施齐备、消防通道通畅

5.不得在训练营公共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及危险化学物品等物品

五、卫生管理制度

1.训练项目轮流负责场地清理卫生确保集中授课后、日常使用后舒适整洁。

2.卫生管理范围为训练项目使用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室、休闲区、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的清理工作。

3.卫生清理标准: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走廊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桌椅摆放端正,教具等物品摆放整齐;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六、考核表彰

1.所有营员须至少加入一个训练营项目。完成训练营规定学时达到项目路演考核要求的人员,颁发训练营合格证书,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分。

2.所有训练营项目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驻众创空间、创办企业等至少一个创业实践活动。

3.训练营结束前,以项目为单位展开评比,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并按名次及发展前景等因素给予一定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创业项目落地

4.特别优秀项目直接入驻行知文化创意众创空间,并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大赛。

5.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重庆市、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宣读完毕。

 

创新创业学院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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