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科办〔2018〕16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共青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大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何向东
副主任:舒卫华
成 员:皇甫涛、朱 宇、李卓兴、周庆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书记助理)
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比赛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我校专科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专科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本科学生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所有组别均按团队为单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队,每个团队不少于3人,禁止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比赛安排
此次活动分为二级学院初赛阶段、学校复赛、学校决赛、市级比赛选拔赛四个阶段。二级学院初赛阶段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校复赛、学校决赛、市级比赛选拔赛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创业计划书设计阶段(4月19日前)
1. 宣传阶段:学校、各二级学院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平台、班级QQ群、展板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2. 撰写阶段:参赛学生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创业计划。
3. 网络报名阶段: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要求“市属本科院校报名参赛率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3%”,我校各学院参赛率不低于3%。
(二)创业计划书提交及二级学院初赛阶段(4月20日-26日)
1. 二级学院收集材料:网络报名成功后,所有参赛团队到辅导员处按要求填写和提交参赛纸质材料:
(1)如实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表》《创业计划书简本》(附件1、附件2)所列每项内容。《创业计划书》(附件3)字数不超过3000字。
(2)创业组参赛团队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院级初赛,形式自定,并推荐优秀项目进入学校复赛。具体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报名数量、往年参赛情况、学生获奖情况等情况分配。
2. 二级学院推荐:将拟推荐名单于4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资料交于创新创业学院(教职工食堂二楼),电子资料统一上传至邮箱:2917216168@qq.com。
3. 为保证所有报名项目能及时修改和新增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于4月25日17:00关闭。
(三)学校复赛、决赛和市级比赛选拔赛阶段(4月27日-5月25日)
1. 复赛:
(1)复赛时间:4月27日-5月8日
(2)复赛形式:复赛采取评审专家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以书面评审形式进行打分,评比标准见附件4。
2. 决赛:
决赛将由复赛评分的前12名产生,每支参赛团队准备五分钟的项目路演,进行现场评审。
(1)决赛时间:5月9日-5月15日
(2)决赛评分标准见附件4。
3. 市级比赛选拔赛:
(1)比赛时间:5月21日-5月25日
(2)参赛项目:所有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参加。
(四)市赛集训(待定)
组织市赛项目特训营,聘请相关专家对入围市赛项目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观摩学习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特等奖(0-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3000元/名;
一等奖(0-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名;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名;
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500元/名;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2-4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名(获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单位(1个):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个
(二)其他优惠政策。对特别优秀项目免路演直接入驻我校“行知文化创意众创空间”,配备创业指导专家、提供办公用品,进行项目初期创业孵化,并协助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等,同时引入天使投资等相关机构,鼓励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创业实践并与社会资本进行对接。
(三)推荐比赛。此次大赛所有项目都将推荐参加合川区“诚信杯”创业创新大赛(请各学院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的同时,将所有参赛项目创业计划书电子版材料汇总并上交);学校将重点培训优秀团队及项目,推荐参加重庆市“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各级各类比赛。
八、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营造大赛的良好氛围,动员和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赛,比赛最终成绩将计入各二级学院年终大学生就业创业考核;要精心组织,按照大赛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确保此次大赛顺利开展。
联系人:李卓兴,42460526
邹俊吉,42465250
黎巧莉、杜樨铭,42465271
地 点: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教职工食堂二楼)
邮 箱:2917216168@qq.com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