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函〔2023〕4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校级、市级、国家级三个级别,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2.各学院应依据管理办法和《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严格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由2-3年级学生组成(五年制一般应由2-4年级组成),普通组员一般由1-2年级学生组成。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须对创业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 5 人)。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个年度原则上指导不超过 3 个项目。
(三)项目资助
国家级项目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资助市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经费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经费8000元/项。学校资助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经费2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经费3000元/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校生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立项,报各学院参加初评环节。
2.学院推荐。各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项目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本学院项目评审、推荐工作。
3.名额分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艺术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商学院、管理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个;政治与法律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护理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个。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或答辩评审,确定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市级、国家级项目。校级由创新创业学院备案,市级、国家级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3年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初审,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国创计划”“市创计划”复审。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二级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3 人),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学院评审意见。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组织学生登录“国创计划平台”“市创计划平台”完成结题审核。
结题验收工作须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三)前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23年5月31前。
2.报送材料:各学院将推荐的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结题报告书、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压缩包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邹俊吉。
联系邮箱:493041282@qq.com
联系电话:42465250
附件:
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