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函〔2023〕3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转发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
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新奖委〔20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创新教育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
二、申报数量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筛选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每个单位申报“创新教育奖”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2.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填报提交《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件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邹俊吉
地 址:春雨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42465250
电子邮箱:493041282@qq.com
附件:《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建设 创新型国家”的宏伟战略蓝图,激发教育工作者的创新意识,提振新时代的创新精神,推动重庆在教育创新方面又好又快发展,经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启动第二届“创新教育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类型为“创新教育奖”,名额为30名。获奖者将获颁“创新教育奖证书”及奖金。
二、评奖对象
全市为引导教育理论实践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取得创新成果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创新教育奖”。
(一)创新教育理论或实践在国内获得好评,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被国家教育科研机构认定为最新成果的。
创新教育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通过国家级、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科研机构评审,同时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市)级一等奖,并在省(市)、县(区)、院校教育系统内广泛宣传和推广,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创新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被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采纳,对全国或重庆市教育创新改革与发展有较大推动和促进作用的。
(三)教育创新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虽未获奖,但在多年的研究或实践中显示其紧扣教育发展脉络、独具特色,若被有关部门采纳推广将会推动“办出人民满意教育”的更大的创新性成果的。
四、推荐名额分配
各区(县)推荐1名,各市属高校推荐1名。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按照《申报表》(见附件)要求规范填写,附上获奖、成果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表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表可复印)。
(二)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获奖、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验证并签署“情况属实,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表须报当地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院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院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所有材料(一式三份)按照规定时间上传、上报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创新教育奖评审办公室邮箱:cqeduin@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华山南路16号1号楼701
重庆市创新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3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 话:023-67511171
联系人:闫 丽 13114069836
附件:重庆市第二届创新教育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