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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23年“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推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1-02 21:30:40  发布人: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量:358


创新创业函〔2023 9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举办2023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多方助力的大学生创业帮扶生态体系,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实施第七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13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我校2023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需为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二)已完成公司注册或未注册但正在实际运营且成效显著,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的创业项目。新媒体运营项目优先考虑。

(三)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四)每个创业个体或团队仅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往期已入选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遴选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115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完成申报,同时将《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文档以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2973642499@qq.com

(三)遴选时间:202311715:00,以钉钉会议形式开展线上项目路演。

三、实施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向2024届、2025届毕业生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申报。

(二)对申报市级项目成功的团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扶持力度,免费开放相关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并力所能及提供技术、场地、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联系人:邹俊吉   联系电话:42465250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优创

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

            2.“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023

 

附件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第七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

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9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构建形成政府支持、企业帮扶、个人互助等多方融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帮扶生态体系,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实施第七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一)已完成公司注册或未注册但正在实际运营,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的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二)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法人)。

(三)每个创业个体或团队仅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往期入选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遴选及帮扶程序

(一)宣传报名(115日前)

各高校广泛开展活动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于115日前在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完成申报。

(二)校级初选(1110日前)

校级初选由各高校自行组织,于1110日前完成初选推荐工作。推荐名额由主办方根据各校报名情况及往期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权衡后分配,原则上本科院校不超过6个,高职专科院校不超过4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大创谷特色园、大创谷卫星园可增加1个名额。

(三)片区遴选(1111日至1130日)

组织导师分片区(10个左右)开展项目遴选,通过“4分钟路演展示+3分钟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分,根据各片区项目得分排名、类别和质量等情况,遴选确定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纳入实地考察或座谈交流,组织导师对项目真实性、生产运作、实际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初步遴选出65个项目进行专题培训(每所高校不超过4个)。

(四)专题培训(11-12月)

组织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参加创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邀请市内外资深创业导师现场模块化授课,通过深度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项目团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

(五)市级总评审(12月)

采取“2分钟视频展示“1分钟导师问答的形式,评选出50个项目纳入本次项目扶持计划(每所高校入选项目不超过3个)。同时项目团队与帮扶导师现场进行洽谈对接,结成帮扶对子并签订帮扶协议。

(五)跟踪帮扶(202310月至20249月)

组织帮扶导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创业经验、资源平台等为入选项目提供为期1年的专业化、精细化、持续性跟踪指导和服务;邀请10名往期优秀入选项目负责人成立优创优帮帮帮团,定期开展优创优帮帮帮团交流对接活动;建立优创优帮帮扶工作进度季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帮扶进展交流活动。

(六)总结验收(20249月)

1.中期总结评审。结对帮扶4-6个月,组织召开中期总结评审活动,对帮扶项目及指导成效进行中期检查和总结,结对导师组做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和经验展示交流,推动帮扶指导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中期总结情况作为项目到期总结验收的重要部分。

2.到期总结验收。一年期满后,各帮扶小队进行集中展示、总结,由主办方对帮扶项目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并结合项目情况,确定一批帮扶成效显著、有宣传推广价值的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奖励。同时参考帮扶项目意见,对帮扶导师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对接帮扶、提供指导及资源、项目帮扶成效显著的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对积极落实经费配套、安排专人主动深度参与帮扶过程协调工作,成效突出的高校进行表彰。

四、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入选项目经公示无误后,给予每个项目 2万元的立项资金,分两次拨付,分别于立项后一个月内和中期考核通过后各拨付50%至项目所在高校,由高校负责发放并监管使用。

(二)政策支持。入选项目可优先参与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导师问诊、成果展洽、投融资对接等双创活动,优先申请入驻市大学生就创中心等国家级、市级双创孵化平台,享受系列优待政策和孵化服务。

(三)项目推广。对立项项目主动融入地区经济建设、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民生工程以及党员创新创业示范等进行专题报道,并制作宣传视频进行宣传推广。

(四)成果转化。依托重庆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充分挖掘地方产业行业等资源,面向立项项目梳理发布一批需求榜单,通过揭榜挂帅积极促进立项项目创新创业成果与产业行业进行有效对接和应用转化。

(五)落地孵化。支持优质项目优先落地西部(重庆)科学城,协调享受优惠入孵条件,提供政策咨询、种子基金申报、金融机构对接等服务;符合《金凤凰人才政策专业孵化器相关条款兑现指南》条件的优质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资金支持;优秀项目直接纳入市大学生就创中心(大创慧谷)创业项目种子库,提供导师赋能精准帮扶等精品创业辅导服务并优先推荐参加大创慧谷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业帮扶生态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创新举措。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鼓励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申报,确保参与项目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提高。各区、县人社部门要积极为入选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孵化平台入驻、创业政策咨询解读、项目推广服务等支持,协同属地高校办好相关活动,确保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强服务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各高校要加强服务保障,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初选推荐工作,对提供虚假资料、重复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行为发生的高校予以通报。要切实做好立项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积极制定和落实有关配套政策措施,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加强帮扶项目过程指导,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李锋,65399082;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胡嘉洋,65172161;电子邮箱:cqdxscy@sina.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1012日印发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信  

 

 

所在学院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团队

成员信息

姓名

 

年级/专业

 

手机号码

 

姓名

 

年级/专业

 

手机号码

 

项目实

施情况

未实施,在创意阶段                □已实施1年以下

已实施1年(含)以上2年以下      □已实施2年(含)以上

是否注册企业

   □

月营业额

:万元

项目是否参加过省级以上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

大赛名称及

获奖等级

 

 

项目简介

及申报理由

300字内,附3-4张项目及团队高清照片)

 

 

 

申请人承诺

项目无任何产权纠纷,申请表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

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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